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实施意见》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重要部署,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近年来,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高校重视不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
为此,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在深入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办印发。《实施意见》提出了9项改革任务、30余条具体举措。
问: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需要把握哪些原则?
答: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着重把握好三点:一是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三是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问: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提出,2015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问:如何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答:一是制订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实施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二是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订修订专业人才评价标准。三是高校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问: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上有哪些举措?
答:主要是探索建立三个新机制。一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二是实施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三是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问:如何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答:课程是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载体。一是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二是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三是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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