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轨道教育 31年
华山教育集团·北方技工

Integrated Education

步入轨道行列 彰显靓丽人生

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教育部规定大学生十类情况不得转学

发布时间:2015-05-27 01:36:05

浏览量:

分享到:

教育部规定大学生十类情况不得转学
        据新华社电根据教育部网站昨天公布的一项通知,高校学生有十类情况不得转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严格规范转学工作,严禁以转学为幌子,变相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择校、择专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指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的;高考[微博]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跨学科门类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根据规定,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同意;拟转入学校要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

 

延伸阅读:

相关热词搜索:教育部 情况 大学生 甘肃轨道 技工学校 技术学校 职业技校 甘肃技校 甘肃技工学校 甘肃职业技工学校 兰州技校 兰州技术学校 兰州职业技术学校 中等职业技校 甘肃中等职业技工学校 兰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高薪就业 定向招生 兰州铁路学校 甘肃高铁 兰州轨道| 大专学校 公办学校 甘肃地铁 兰州高铁 兰州地铁2015年招生简章

精彩专题 MORE >
技能大赛荣誉榜单 普高班 普高班、职高班、就业班

部分国外院校认可中国高考成绩

湖北高校“最任性”考试要考一个月 德国人监考

微信咨询
在线咨询
免费回电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QQ空间 官方媒体咨询详情
甘肃北方技工学校 - 在线老师 亲是想了解哪个专业呢?发些专业明细给您参考一下哦~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