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虚报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学籍管理要做到“六个严禁”。
通知要求建立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审核备案制度,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经市教育局主管科(处)室和招生部门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和招生办学严重违纪的学校,要坚决停止招生。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学籍管理做到“六个严禁”,严禁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机构以中职学校名义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在中职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中职学校“一校两牌”注册学生“双重”学籍;严禁中职学校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严禁为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中职学生学籍;严禁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等手段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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