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日前报道,我国去年共受理发明专利92.8万件,申请量连续4年居世界第一。但存在转化率低、周期长的严峻现实,尤其是在高校,大量成果在实验室“沉睡”,教师对产业化积极性不高。有人提出能否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打通转化“中梗阻”,创造一批身价千万的教授、研究员?在笔者看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非常必要的,但应当避免落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思维陷阱。
众所周知,我国已经进入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时代,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实现现代化是大势所趋。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在两端:一是位于创新源头的高校和科研单位提高创新能力,源源不断地产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一是企业重视运用科技成果创新生产方式,提升生产能力和水平。因此,在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技术产业链条中,高校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国有效发明专利量排名前50的高校拥有发明专利81844项,但高校专利转化率普遍低于5%,明显低于欧美国家高校。这种状况使我国高校科技成果在统计学意义上非常好看,但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毫无疑问,必须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走向企业生产的通道,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唯其如此,创新驱动发展才有可能实现。
解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梗阻”问题,应当加强综合治理,动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各利益相关方,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两端的“联姻”。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涉及教师、高校、企业和政府等自然人和法人,各方参与“联姻”的动力和作用是各不相同的。教师应当转变观念,树立服务生产与服务科学同等重要的观念,既要格物致知,又要经世致用。对科技成果,既要重视其科学价值,又要重视其社会经济价值。高校科研要重两头,既要追求科技论文和专著的发表与出版,又要追求科技成果的应用与转化,“顶天”与“落地”缺一不可。尤其是那些瞄准“双一流”的高水平大学,不但要在发现和发展知识方面做出一流成就,而且要在促进企业生产技术转型升级,推动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方面发挥动力源的作用。高校要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帮助教师采取出售、转让、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与企业合作,将教师与企业联系起来,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可以发挥桥梁和润滑剂的作用,为教师、高校与企业“联姻”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不但可以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多税收、用地、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而且还可以为科技产业开发、企业技术转型升级等提供更可靠的条件保障,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吸纳高校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件好事,但却不是教师和高校一厢情愿的事情,光有教师和高校的积极性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必须通盘筹划,协同互动,将政府、企业、高校和教师结合起来,建立捆绑式的互促关系,将好事做好,使教师、高校、企业都能从中受益。当然,需要注意的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多种方式和途径,教师参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重大工程和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资源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丝毫不能忽视。特别需要警惕的是,不能简单地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等同于让教师从中获利,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科技转化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国家生产水平的提高,在于促进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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