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温岭发生虐童事件后,给幼儿园教室安装监控的呼声日益强烈,一些学校也因此成为“先行者”,在教室里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实时记录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这对教师的从业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有助于幼儿教育更加科学、规范。
诚然,换位思考的话,安装监控确实会让部分教师有不被信任的感觉,透明之下也几乎没有隐私可言。然而,如果将教师的行为视为一种“履行公职”的话,那么“解除围墙”式的做法,恰是对其职业享有权利的部分限制。幼儿属于未成年人,其权利理应获得绝对的保护。除了印记明显的体罚之外,还有更为普遍但又难以被及时发现的“心理虐待”现象。因而,无论是出于对教师从业行为的评估,还是出于未成年人保护式的监督,打开手机APP实时监控都并非难以接受。
退一步讲,从技术上来看,即便学校不统一安装监控,也不缺乏相应的替代方案。比如拥有定位、打电话、远程录音等多重功能的智能儿童手表,如今受到了推崇并逐渐普及开来。基于此,很多专家认为,隐私权和开放透明之间并不矛盾,监控的问题不在于“是否安装”之争,而在于安装之后,如何让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解决了“安不安装”的问题之后,对于如何使用也应该进一步规范。笔者认为,首先,学校应当设立实时监控和后续处理机构,对于监控视频资料的使用,要制定相应的保密规范,无论是在线观看还是事后查询,都应签订相应的协议,违反信息保密协议的,应接受处罚;其次,为了畅通学校与家长的交流,应当进一步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实行委托式或者协助管理视频资料的使用;最后,还应组建由学校、家长和教师共同参与的监督小组,定期召开协调和联席会议,公布相应的监控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处理。总之,唯有学校和家长之间达成共识,并且共同参与监控视频的使用和管理,教育信任、隐私保护和有效监督之间,才不会自话自说难以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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