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可以从两个方面看这条新闻。从管理的角度看,要全面落实民办学校自主办学权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从民办学校自身看,如何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十分关键。也就是说,管理者和办学者需要互动,民办学校的改革才能加快步伐。如果教育改革深入下去,办学环境平等、适宜,不少民办学校将有能力走向一流。
从行政化管理到依法治理,是我国社会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作为社会改革的一部分,教育改革也必须要从行政化管理走向依法治理,加快改革体制机制的步伐,依法简政放权。此次发布的《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表明,我国的民办学校从此有了自主聘任校长的权利,这样的自主权来之不易。
这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也是明析和调整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各自权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管理者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自觉清理那些与法律规定和精神相矛盾的行政法规和政策。譬如,明确民办学校的事业性质,明确民办学校特殊的盈利需求机制,进一步落实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允许人才在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之间自由流动,保障投资者和人才的合法权益,等等。对于民办学校这些方面的诉求,管理者要回应,要深入推进这些方面的改革。否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的法律规定就难以落到实处。
从民办学校自身的办学角度看,除了存在政策和法律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外,自身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譬如,办学质量不高,招生困难和宣传失真,人才缺乏,等等。民办学校自己要想办法解决。
另外,办学章程是一所学校的立校之本,民办学校要立足长远发展,必须制定好自己的办学章程,明确规定学校的组织架构、办学思想和办学特色以及运行机制。从近年来的媒体报道来看,民办学校普遍存在办学方向和办学原则、发展定位和发展路径等不够明确的问题,从而导致所制定的章程流于形式和缺乏特色化追求。这样的章程,也就难以从制度方面确保办学水平的提升。
最后,我们应该看到,我国的民办学校从无到有,从缓慢发展到逐渐摆脱困境加快发展,为我国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改革的深入,其发展的空间还会越来越大,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虽然有不少民办学校已经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和好评,但公众还需给民办学校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期待更多的民办学校在改革中获得更适宜的办学环境,并通过努力走向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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