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样的权威发布,笔者作为一名老教师,自然心情格外激动。以上报告的发布说明,教师待遇普遍偏低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
待遇偏低,一方面,会导致教师职业吸引力减弱,很多优秀人才不愿意进入教师队伍;另一方面,也造成一些在职教师积极性不高,职业倦怠感强。有些地方甚至陷入一种恶性循环,教师待遇不高影响了教师队伍素质,教师队伍素质不高影响了教育质量,教育质量不高影响了教育形象。习近平主席曾经指出,我们的人民期盼“更好的教育”,意味着当前的教育还须继续向党和人民满意的水平迈进。
“更好的教育”需要更好的教师队伍,更好的教师队伍需要更好的教师待遇。习主席在2014年教师节期间强调,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关心教师,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可以说,习主席用一个“最”字概括了教师职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也给了教师职业一个明确的定位。
1993年公布的《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这一规定的提出,与当时的国情相适应。过去,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相对丰厚,还有较多的福利补贴,社会地位也很高,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教师待遇,是完全能够体现对教师的尊重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已不像以前那么好,如果再套用原来的规定,已经不足以反映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具备的地位待遇,更无法保障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因此,提高教师待遇要有新的参照标准。相对其他行业,应当处于上等水平。
尊师重教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俄国文学评论家别林斯基说:“教育是伟大的事业,人类的命运决定于教育。”贝多芬说:“我不知道有什么比教育一个孩子成人更神圣的职责了。”现在我们的国家日渐强盛,彻底解决教师待遇过低问题的条件和时机正在到来,相信一个吸引、鼓励、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机制能够很快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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