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东莞某学校召开初中部校运会,几名家长在学校食堂无意间发现发霉的大米、发黑的土豆,还有分层凝固的食用油,遂通过朋友圈发出上述食品的图片,引起众多家长担心。对此,学校向家长发布短信:称大米发霉的图片有移花接木之嫌,对那些处心积虑破坏学校办学秩序的肇事者,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回击。然而,通过家长们再次实地调查后,确认情况属实,学校终于道歉。(《南方都市报》12月23日)
近年来,关于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已多次被媒体曝光。遗憾的是,虽然许多活生生的案例不断在网上或报纸上成为反面教材,但许多学校似乎并未从中汲取教训。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彻底消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评价,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食堂一出安全事故,学校出面道歉几乎成了“标配”。“接管”似乎也成为唯一的“有效措施”。但是,这显然不是社会所期待的结局。杜绝一次次的道歉,从众多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中找到制度化的解决办法,才是最应该做的。
当前,学校食堂一般都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竞争性服务采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方式是一个方向,通过市场配置,一般都能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平衡点。但奇怪的是,许多学校在这种竞争性的机制下,并没有收到食品安全、营养充分、师生满意的效果。校园食堂既不是市场经济主体,也不是学校的一个部门,存在不少的问题,如安全问题、营养问题、克扣问题、管理问题等。
造成学校食堂问题重重的原因很复杂。一是以竞争性方式进入的经济体,在校园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失去了竞争对手,没有了竞争压力,成为一个独特的垄断体。二是学校场所特殊,监管部门不易进行日常性监督,学校在很多时候甚至要为承包者“背书”。承包方作为经营主体,通过竞争进入校园并经营食堂,营利自然是他们的重要目的。如果失去了竞争和监督,食堂方面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就成为一种必然。
学校食堂是一个特殊的“饭店”,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众多师生的身体健康,社会影响极大。在学校这一特殊场所内,承包者如果失去市场竞争的压力,就很容易失去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动力。正因为这样,必须进行更有效的监督。比如,招标应侧重在安全和营养要求上进行设计,必须通过有效监督让食堂承包者守住底线。
学校食堂对外招标,绝不意味着学校在食堂管理上可以放手,而是意味着自身角色的转变——从食堂利益的直接承受者转变为工作监督者。如果出现食品问题,学校的第一反应不该是为承包者打包票,而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和切实解决。以东莞的这所学校为例,如果不是家长无意中发现食品问题,师生们还要吃这些不安全的食品。学生的身体健康又将遭受多大危害?学校要真正保护师生安全,而不是维护承包者的利益,这应当成为一种自觉。
笔者建议,可以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社区主导,成立有教育部门、食品安全部门、学校所在社区和相当比例家长参加的监督机构,对学校食堂进行日常监督。这种方式操作起来并不难,但对处于垄断地位的学校食堂,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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