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中国政法大学,真乃“多事之秋”。前不久,法大聘请邓亚萍担任兼职教授,引发轩然大波。法大学生徐恒发表公开信,要求学校就公开聘任邓亚萍为本校兼职教授的决策程序等事项作出说明。法大教授杨玉圣也在微博上表态:因学校未经正常程序而聘任邓女士为兼职教授,为洁身自好、拒绝污染计,本人决定逃离这所“中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网上甚至有评论认为,“邓亚萍受聘教授扯下了中国大学的底裤”。
不管怎么说,邓亚萍靠自己努力,拿到了18个世界冠军,拿到了博士学位。以邓亚萍的水平、资历、学历,到法大指导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的教学工作,我以为完全不在话下。因为邓亚萍去法大做兼职教授,就说大学的“底裤被扯下”未免有些牵强。
让人不解的是,在邓亚萍受聘法大教授这件事上,法大某些教授表现出的“洁身自好”、“拒绝污染”似乎有点失真。法大老师随意修改考生成绩,恰恰是法大底线的失守。
据方流芳教授披露,上述两位考生本来是没资格被法大录取的,正因为笔试成绩被人为拔高15分,复试总成绩才达到了学校规定的60分的及格线。对此,法大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解释说,这两名学生是报考法大中欧法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下来之后没有达及格线。于是,刘飞就问相关行政老师,能不能让阅卷老师再考虑一下这个给分是不是公平的?最后,相关阅卷老师就改了笔试分。
阅卷教师改分,据说出于三点考虑,一是研究生是学校自主招生,而且学院当年有多的招生名额,招不满就可惜了;二是给两名学生加分不涉及他人利益;三是当年的题是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是依据法院的判决给学生改的分。后来重新看了卷子,觉得两名学生可以自圆其说,而且考试题目不一定只有一个标准答案。
无论是刘飞院长,还是阅卷老师的说法,都无法令人信服。一者,游戏规则制定在前,达不到分数就不能录取。录不满可以降分录取,唯独不可以改分。既然分数可以修改,还有什么规则可言?二者,根据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中增加了国家考试舞弊入刑条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研究生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教师,理应知道研究生考试的严肃性。法大有关老师的做法,不仅有违师德要求,有损法大声誉,有损公平正义,有损其他考生利益,而且有违法治精神,甚至涉嫌违法。
作为中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法大肩负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神圣使命。研究生面试是考察考生水平的重要环节,法大老师随意修改考生复试成绩的做法,让研究生面试环节变成可以人为操控“取谁不取谁”的手段。这种做法必然让未来准备报考法大的考生心生疑虑:既然考试成绩都可以修改,法大的研究生招生还有什么公正性可言?如果没有门路,谁来保证面试成绩的真实性?最最要命的是,入学就搞舞弊,法大的毕业生将来走上社会,还能维护法律的公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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