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政府的部署,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通力协作,核实基本情况,制定改造计划,建立项目库,制定了《全省中小学学校火炉取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和资金分担办法。
2013—2014年黑龙江省共投入资金3.4亿元,对1579所使用火炉取暖的学校进行了水暖、电取暖等设施设备改造,并对学校不保温的门窗、墙体等进行了加固保温。
通过实施“火炉取暖改造”计划,不仅改善了学校取暖条件,还节省了燃料,达到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作用,同时也减少了取暖安全隐患,为师生们营造了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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