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理由是:“我们有《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人民币的单位是‘元’,辅币是角、分。过去用‘圆’是历史造成的,因为过去有银圆,但是现在我们已经有法了,在这个情况下,新发行的人民币怎么能用字不规范呢?”
新发行的人民币用字到底规不规范我们先不做判定,但有一个问题是不能忽视的,那就是现在语言文字运用情况相当混乱。
国家《语言文字法》开篇明义:“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该法还要求“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并立出了罚则:“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然而,现实情况是什么样呢?
有堂而皇之的错写。“账本”误写为“帐本”,“粗犷”误写为“粗旷”;又因为字形相似,如“气概”误写为“气慨”,“装潢”误写为“装璜”。在这方面,我还曾与校长闹了个“脸红”。那时,师范刚毕业,有些“愣”。一次,校长在公示板前板书每周工作计划时写道,“三年级参加区作文竟赛”,我看见了不加掩讳地公开喊:校长,你写错了,竞赛的“竞”是里面没有一横的“竞”,不是你写的“竟”。校长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你懂虾从哪儿放屁呀!”
有的滥用谐音玩噱头。如卖沙发的写“坐想(享)其成”,卖饮料的写“饮(引)以为荣”,卖蚊香的写“默默无蚊(闻)”,卖衣服的写“换(焕)然一新”等。郝铭鉴主编也举例说,广告中的“一生境所在”、“大行德广”等话都不知所云,而“无饿不坐”、“饭醉团伙”等店名“一听就没有立场、没有原则、没有道德”。
还有的赶时髦滥用繁体字。如常用的“观点”、“表现”、“论坛”等,每每用繁体字出现在人们面前时,很可能是某些人在故意显示“我有才”。已经简化了的字仍然写成繁体字,是典型的用字不规范的表现,应该属于错别字的范畴。
我们要尊重汉字,依法规范书写汉字。在公开出版的书籍、视频文件中,网络上和商店招牌中不能随意乱写,以免在传播中误导学生对汉字的认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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